西南医科大学(泸州医学院)介绍
专业教学:专业教师主为临床一线教师,教学中紧扣临床,注重与临床结合,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临床技能,每年开展多次临床专题讲座。
综合素质培养:为增强学生在社会人力市场上的竞争力,系部每年通过多种却道,加大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,如英语演讲比赛、检验技能大赛,校园宣讲等活动。
思想教育:为让学生更早、更多了解专业相关知识,每年对学生进行多次专业思想教育,亲临学生宿舍面对面交流,组织学生参观未来的主要工作环境。
学校实习请假规定:
一、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,但如有特殊情况,可酌情考虑。请假人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严格履行请假程序。首先本人填写请假条,逐级签字批准,方可离院(校)。
二、泸州医学院附属第一、第二医院和泸州市人民医院的实习生,请假3天以内由卫校带习老师批准;3天到1周由卫校带习老师、学生科同意并送教务科存查;1周到2周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长同意,送教务科、护理部存查,销假到学生科、护理部销假。
三、校外实习基地1天以内由科室护士长批准,1-3天由科室护士长、实习医院护理部批准;1周以上除前述程序外,需报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。
四、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。
五、假满后应按时返岗,及时销假。凡不假离队或逾期不归者,一律按旷课处理,每天以6学时计算。
六、凡因病、事请假及旷工者,需补实习,请假1天补1天,旷工1天补2天,以此类推。
七、学生值班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得累计使用,应在原地休息,不得擅自离队外宿。
八、法定节假日放假学校不做统一安排。法定节假日(五一、国庆、元旦等)是否放假以及放假的方式,由实习医院护理部根据自身情况决定;学生必须服从科室安排,不得擅自调班,请人代班,擅自离岗,强行休假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
九、双选会放假方式及时间由学校办公会决定,学生科负责与基地医院期联系与沟通。